活動雷同 去年主辦單位開砲
〔記者蔡政珉/苗栗報導〕苗栗縣山風海音文化協會去年在通霄神社首度舉辦七夕季,吸引不少人參與。不過,通霄鎮公所今年將主辦活動,但是排除去年努力發揚活動的協會,而且活動內容與協會去年舉辦時大同小異,經費還從協會自辦的三萬提高到九十萬,引起協會不滿,認為鎮公所剽竊創意。
代理鎮長:是硬體建設花費
通霄代理鎮長潘志明則說,此案是在他就任前敲定,經他了解後,發現去年協會確實曾單獨向社會課申請補助,的確有其原創性,鎮公所必須向協會表達歉意。潘志明也強調,此案都是經過公開合法的招標程序,單純是硬體上的建設花費,所以經費增加。
苗栗縣山風海音文化協會強調,通霄鎮公所身為公部門,卻未經過協會同意,就抄襲協會努力而來的創意。
苗栗縣山風海音文化協會理事長徐鈺婷表示,協會由一群熱愛家鄉、致力於發揚故鄉傳統的年輕人為主幹,但公部門的作法,讓人覺得被潑了一大盆冷水。
徐鈺婷表示,包括日本浴衣體驗、流水麵線以及結合台灣七夕傳統的麻油雞等,都與去年協會首度舉辦時相同。
主辦今年活動的通霄鎮公所行政室一開始回應,企劃內容本來就與許多日本原有習俗相似,且這次與鎮公所一起主辦的靜宜大學去年與協會共同主辦,創意來自學校,並非鎮公所抄襲協會創意。
不過,協會指出,去年曾向鎮公所社會課申請三萬元補助經費,當中申請單位僅有苗栗縣山風海音文化協會,足可證明活動企劃案的原創性。
徐鈺婷還說,去年僅申請三萬元就能舉辦的活動,為何今年經費暴增三十倍,難道公部門舉辦活動就這麼沒有效率「只能砸錢」?
通霄鎮公所行政室解釋,因為今天花費購買廣告、硬體設備包括燈籠造景等,所以經費較高。
報導來源:自由時報【原文網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