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詹士弘/雲林報導〕斗六市每月交通違規檢舉案約一千件,斗六警分局降低因檢舉達人大量檢舉造成的民怨,除要求員警需確實到檢舉現場複檢外,也嚴格審查開立罰單要件,儘量減少「重複開罰」爭議,目前開單比例降為八十二%,比二個月前降了一成。
警現場複檢 儘量少重複開罰
民眾檢舉交通違規爭議訴訟案件頻傳,連新北市法官都看不下去,表示員警處理交通違規不是受理刑案,不能有人檢舉就開罰單;斗六警分局表示,針對民眾檢舉交通違規案件,通令員警須依職權善盡調查工作,開立罰單前必須到現場實勘,除非明確違法,儘可能不開罰。
針對檢舉違規案件最多民怨的「連續開罰」,斗六警分局指出,依據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第八十五條之一及違反道路交通管理事件統一裁罰標準及處理細則第十二條規定,車輛違規停車,駕駛人不在場或未能將車輛移置者,每逾二小時,得連續舉發之,規定明確。
目前已請同仁在此類型檢舉案件,除非違法事實太過重大,基本上將適度併案彈性處理,不會逐一開單,在層層把關後,民眾檢舉案開罰單比率,經兩個月時間降低從九十二%降至八十二%。
針對月前有檢舉達人遭民眾起底,斗六警分局也指出,事發後斗六地區整體檢舉案件並未明顯增加或降低,但有特定檢舉人的檢舉案降低,是否有因果關係,不得而知。
議員建議 夜間開放黃線停車
縣議員王又民表示,警方表現執法彈性,朝正確方向邁進,但正本溯源,還是要將違法行為導引成合法,政府應廣設停車位,完善交通設施,提供民眾合法停車空間,百姓自然不會違法停車。
王又民也以台北市夜間道路開放黃線停車為例,認為雲林可比照辦理,住宅區或巷弄入夜到隔天七點黃線可停車,如此可避免檢舉魔人在夜間或清晨惡意檢舉違規行為,雙管齊下減少違規機會,也可降低民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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紅線內停車如被檢舉,也算違規。(記者詹士弘攝)
報導來源:自由時報【原文網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