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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08-15 15:10
〔記者丁偉杰、林宜樟/嘉義報導〕嘉義縣布袋鎮岱江里長蔡忠峰被控於去年多合一選舉競選里長時,親自或由支持者以每票1千元代價向選民期約賄選,未免遭檢警調查緝,而約定選後再交付賄款,嘉義地院今天依違反公職人員選罷法,判刑蔡忠峰4年6月、褫奪公權5年,其餘4名被告,分別被判刑7月至4年不等。
嘉義縣選委會副總幹事張啓模表示,本案刑事判決一審有罪,將由布袋鎮公所依法停止蔡忠峰里長職務,派員代理里長職務,待本案定讞,若蔡無罪確定,回復蔡的里長職務,若蔡有罪確定,屆時其任期如未滿2年,將進行補選,如遺留任期不足2年,則由代理人代理至任期結束。
這也是嘉義地區去年多合一選舉,首件里長涉及賄選被判刑將被解職。蔡忠峰於偵審時否認犯行,嘉義地院判決出爐後,記者撥打蔡忠峰手機,詢問他對判決看法,蔡獲知後,掛斷電話未回應。
<p>嘉縣布袋鎮岱江里長蔡忠峰涉嫌賄選,嘉義地院判刑4年6月、褫奪公權5年。(記者丁偉杰攝)</p>
報導來源:自由時報【原文網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