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張聰秋/彰化報導〕彰化縣長魏明谷宣佈撤案的彰南產業園區開發案,目前進行土地解編中,可望於今年年底完成解編動作,原98.28公頃由農地變更為工業用地的開發土地,將恢復原農地身分,回歸農業用途,不過,有議員對地目變來變去,每次變更就要再多花錢,質疑縣府執行重大政策應循核心原則,不該說變就變,以免浪費公帑。
彰化縣議會今開臨時會的分組審查會,審議通過計畫處去年度總決算,但會中,縣議員劉惠娟、劉景滄、李浩誠,詢問彰南產業園區撤案進度,計畫處長陳坤佐說,目前正在中央部門進行土地解編程序,應該可以在今年年底完成解編,恢復農地地目。
劉惠娟說,此案從前縣長阮剛猛開始提出,歷經翁金珠、卓伯源到現任縣長魏明谷,逐年編列相關經費執行,從農地變更為工業用地,再由工業用地變回農地,地目每換一次就需重新編列規劃費,連帶開發內容因為縣長更換,各有各的主張和想法,也需逐年編列相關執行預算,案子做了16、17年,花掉公帑相當可觀。
劉景滄質疑這次撤案規劃又花了多少公帑?陳坤佐回答,500多萬元經費。李浩誠說,這就是重大政策「髮夾彎」後,全民共同承擔付出的代價。他們希望日後重大政策不要重演反覆無常,一變再變的戲碼。
彰南產業園區開發案基地坐落在彰化縣溪州鄉、占地98.28公頃的,魏明谷上任後兌現對溪州鄉水尾村民的承諾撤銷開發,回歸種植蔬菜、水果的網溫室農業栽培,只是撤案後,縣府需支付開發廠商先行支出的投資開發成本,金額約1億3533萬元,形同解約賠償金,目前縣府已支付部分金額,尚有7499萬元待編列預算才能支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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彰化縣南彰化鄉鎮農田多,農民樂見農地農用。(記者張聰秋攝)
報導來源:自由時報【原文網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