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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08-15
〔記者謝君臨、蔡孟尚/綜合報導〕針對新竹縣「頭前溪水系自來水水質水量保護區」內的污染性工廠,監委田秋堇調查發現,新竹縣政府怠於清查及管理,更未依自來水法規定,釐清污染性工廠對水質水量的影響,且於早已封閉的竹東鎮衛生掩埋場「暫置」垃圾,規避自來水法的禁止行為;監察院通過調查報告,提案糾正縣府。
縣府︰已規劃設污水處理廠
縣府回應表示,五家位於水質水量保護區內的污染性工廠,除加強查核外,將輔導轉型。針對頭前溪周邊列管事業的廢水排放行為,增加稽查次數及檢驗、評鑑,督促業者妥善處理;為改善五華工業區工業廢水排放與汙染問題,也已規劃設置污水處理廠,獲經濟部工業局補助。
稱竹東暫置垃圾已加速清運
至於竹東掩埋場暫置垃圾,主要是因新竹縣無焚化廠可供去化,委託的外縣市焚化廠歲修及故障,已協調苗栗縣同意增代處理量,目前加速清運,後續將興建自有廢棄物處理設施。
調查報告指出,「頭前溪水系自來水水質水量保護區」一九八三年五月劃設,面積達五五二.七平方公里,且於頭前溪下游設有隆恩堰及湳雅取水口,每日取水共十九萬噸,提供新竹縣、市超過七十五萬人飲用。
監委批頭前溪水系存5工廠
縣府對於保護區內的原有污染性工廠,多年來未隨法令更迭進行清查,遲至去年監察院調查,方確知保護區內有五家污染性工廠。且未依自來水法規定,釐清對水質水量的影響,確有怠失。
監委︰垃圾移除但不減反增
此外,縣府因縣內垃圾處理困境,將生活垃圾暫置於二○○六年七月就停用封閉、一九八三年劃入水質水量保護區內的竹東鎮衛生掩埋場,規避自來水法的禁止行為,肇生水源污染的風險存在,確有違失。縣府雖已啟用移除計畫,但掩埋場的垃圾暫置量不減反增,處理作為緩慢消極,也有怠失,均應予糾正。
<p>圖為頭前溪上游溪水從上坪堰之後,進入分水汴。(資料照,記者黃美珠攝)</p>
報導來源:自由時報【原文網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