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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07-10 11:44
[記者楊政郡/台中報導]黃姓男子為了吃土雞,花了27萬還吃不到!
黃男今年4月18日清晨5時許,開車經過石岡區豐勢路1巷偷了1隻土雞,要殺雞又偷了兩把菜刀、1把剪刀,菜刀主人發現竟企圖倒車衝撞,而員警獲報到場處理,還試圖搶奪槍支,總計犯下2竊盜、恐嚇危安、妨害公務4條罪,法官判處有期徒刑5月加上拘役120天,易科罰金需27萬元。
判決書指出,台中市民黃男開車經過石岡區豐勢路1巷,看見農地旁有雞舍,裡面還都是土雞,無人看管,破壞雞舍鎖頭,抓到土雞1隻。為了宰殺土雞,又到附近農家住處門外,竊得菜刀2把、剪刀1把。
得手準備離去,蔡姓屋主從屋內出來,質問黃是否來偷東西,為何到處翻找,黃嫌「見笑轉生氣」,當場以三字經罵人,且開車朝蔡姓屋主方向倒車作勢衝撞,蔡農嚇一跳,黃開車逃逸。
10分鐘後,警方據報在石岡區豐勢路1巷路口找到黃男,黃男假意配合,手搭在曾姓員警肩膀,曾員告知不要這樣,黃男竟突然伸手要搶奪曾員配槍,雙方發生拉扯,所幸曾員與范姓員警聯手壓制黃男逮捕,當場扣下菜刀2把、剪刀1把、土雞1隻。
法官調查被告共犯下2次竊盜、恐嚇危安、妨害公務等4罪,分別判處有期徒刑5月,及拘役120天,易科罰金均以1000元折算1日,共需27萬元。
<p>這是什麼土雞!有人花27萬還吃不到。(資料照,記者楊政郡攝)</p>
報導來源:自由時報【原文網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