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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部〉草屯停七兼商場 公所︰勿BOT – 我是在地人

〈中部〉草屯停七兼商場 公所︰勿BO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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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記者陳鳳麗/草屯報導〕位在草屯鎮公所旁的草屯行政園區「停七」公設用地,目前就是免費的平面停車場,南投縣府有意以BOT方式開發為多目標使用的停車場兼商場,昨日舉行可行性評估公聽會,草屯鎮公所堅持建議不要採BOT方式辦理,而由政府興辦增加政府收入,縣府地政處則說,什麼方式開發還在評估。

這場公聽會,昨日由縣府地政處主辦,參加的草屯鎮民不多,地政處長簡青松強調,這只是顧問公司所做的可行性評估報告,並不是定案,未來會考量興建經費、公營停車場使用率等面向來評估,並蒐集大家意見,會再開第二次公聽會。

顧問公司簡報指出,「停七」是平面式免費停車場,依都市計畫細部計畫書的土地管理要點第四項規定,該案公設地之使用限非營利性公設使用,縣府擬修改為「多目標使用」,可興建地下一樓,地上五樓建物,兼具商場和停車場功用,而以BOT模式增加縣府地租、權利金、稅收,創造政府、民間廠商、地方居民三贏。

草屯鎮公所仍堅持不能採BOT方式,而應由縣府自營,因為政府興建自營最多十多年就可回本,以草屯郵局對面的臨時停車場為例,每天至少有一萬八千元營收,一年有六百五十七萬元的收入,這都是公庫的收入,但BOT期限長達五十年,長期下來對政府反而不是利多。

況且草屯行政園區還有三億多元的重建基金,及出售該區土地所得二億多元的收入,興建經費絕對沒有問題,強烈建議縣府能自行興建經營。

報導來源:自由時報【原文網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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