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桃園 #市 #自由時報
2019-07-04 12:07
〔記者周敏鴻/桃園報導〕酒駕處罰新制7月1日上路,桃園警方連續3天執行「酒駕交通大執法」,取締酒後駕車92件,最高將可罰879萬4500元。其中2人是乘客,他們因搭乘車輛的駕駛人酒測值超過0.25MG/L,也被警方依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規定舉發,可處600元以上、3000元以下罰鍰。
警方連續3天,動員540餘名警力,針對夜店、KTV、餐廳等飲酒場所以及易發生酒駕肇事路段的地點實施路檢攔查,共取締酒後駕車92件。
其中駕駛人酒測值超過0.15MG/L,共21人,包括汽車駕駛3人、機車騎士18人;酒測值超過0.25MG/L達公共危險罪的共66人,分別是汽車駕駛20人、機車騎士46人,87人罰鍰最高可達812萬8500元。
至於拒絕接受酒精檢測者共3人,將各開罰18萬元,是新制上路前罰鍰9萬元的兩倍,警方說,新制增加規範「駕駛酒測值逾0.25MG/L,同車18歲以上、70歲以下乘客,將罰600元至3000元」,桃園市也有2人因此被罰。
警方解釋,新制讓汽機車酒駕罰則分流,加重累犯、拒測等罰則外,也增訂對酒駕肇事致人重傷或死亡得沒入車輛、連坐處罰同車乘客、酒駕重新考照車輛需加裝酒精鎖與運輸業者附帶懲罰性賠償等規定,希望有效嚇阻酒駕發生,呼籲民眾「酒後不開車,開車不喝酒」,切勿心存僥倖、以身試法。
☆飲酒過量 有害健康 禁止酒駕☆
酒駕處罰新制上路,桃園警方連續三天執行「酒駕交通大執法」。(記者周敏鴻攝)
<p>酒駕處罰新制上路,桃園警方連續三天執行「酒駕交通大執法」。(記者周敏鴻攝)</p>
報導來源:自由時報【原文網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