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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07-01選前與夫簽協議 若有賄選就離婚
〔記者李立法、邱芷柔/屏東報導〕屏東縣新埤鄉新埤村長馮招金的張姓丈夫,涉嫌向選民行賄,要求把票投給妻子被查獲,屏東地檢署除了起訴張男,並對馮招金提起當選無效之訴,馮女則拿婚姻當「賭注」,強調選前與丈夫訂有協議,務必清白選舉,若違反協議就離婚,獲法官採信,判檢方敗訴。
馮招金稱不知夫涉賄 獲法官採信
此案罕見以切割婚姻作為選舉官司辯護籌碼,女村長贏得第一回合。由於張男坦承以現金為妻子買票,馮招金是否履行協議與丈夫離婚,引起外界好奇,甚至可能成為二審攻防焦點;馮招金昨受訪時表示,全案尚未確定,不便討論離婚協議相關問題。
夫坦承為妻買票 是否離婚引關注
新埤村長馮招金的張姓丈夫去年選前,涉以每票五百元向選民行賄,要求票投妻子被檢方查獲,坦承買票是個人行為,妻子毫無所悉,檢察官不採信,除依違反選罷法起訴張男,並對馮招金提起當選無效之訴。
馮招金則辯稱,選前曾與當過村長的丈夫協議要清白選舉,如果賄選被她知道,便要與丈夫離婚,雙方並簽有協議書,她不知道丈夫涉賄,更沒有授意丈夫為她買票。
屏東地院採信馮招金所提事證,認為檢方無法證明雙方有賄選犯意聯絡,只因配偶關係就擴張解釋,提起當選無效之訴理由過於牽強,應予駁回,全案可上訴。
與馮招金競選落敗的新埤社區發展協會理事長鍾貴來說,馮選前打著「一人當選、兩人服務」口號,結果老公買票,老婆竟沒事,一審判決恐難服眾;屏東地檢署表示,將在收到判決書後研議是否上訴。
<p>本屆新埤村長選舉,由馮招金與鍾貴來兩人競選。(記者邱芷柔翻攝)</p>
報導來源:自由時報【原文網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