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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07-03 13:02
〔記者蔡政珉/苗栗報導〕苗栗縣鄧姓男子,平時擔任臨時工,因工作之故借處位於苗栗市的詹姓友人家,但鄧男見詹男雙腿不便,領有身障手冊,竟趁詹男於床上使用手機時搶走詹男手機逃之夭夭。另外鄧男還偷走其他房客的球鞋自己穿上,被發現後被警方追緝逮捕。苗栗地院法官審理後,判處鄧男有期徒刑7個月。
判決書指出,鄧男趁著借助詹男住處之便,於2018年3月23日見到隔壁分租房間前放置一雙球鞋,竟然直接偷走自己穿上,還在附近馬路逛大街,似乎不怕被當事人發現。結果天網恢恢,球鞋主人卜姓男子同年3月27日恰好在主處附近發現鄧男穿著失竊的鞋子,馬上報警處理。
但鄧男偷完房客球鞋後不知悔改,3月23日當天下午見到雙腿殘障的友人詹男躺在床上使用手機,鄧男知道詹男行動不便,竟不顧詹男收留之恩,囂張直接搶走詹男手機揚長而去,之後還傳訊息給詹男,要求詹男付錢贖回手機,讓詹男滿腹怒火,對鄧男不知感恩圖報更是憤怒。
警方後來於球鞋失主卜姓男子報案時,調閱附近鄧男出沒的地點監視器,前往追緝鄧男,鄧男途中為了脫罪,甚至將球鞋脫下,於逃跑途中隨手丟在水溝中,但仍被警方逮捕。
鄧男被捕後,知道事情敗露,只好坦白認罪,但卻遲遲不肯跟受害人和解,尤其是好心收留自己的詹男。但法官審酌鄧男犯後坦白案情,盼處鄧男有期徒刑7個月,全案可上訴。
報導來源:自由時報【原文網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