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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07-01 14:06
[記者鄭淑婷/桃園報導]張姓男子於2017年10月5日,接受公司指派與37歲吳姓同事,一起到桃園市中壢區某居酒屋維修冷氣,沒想到在維修過程因漏電遭電死,檢方指出,事發時張男沒有配戴電工安全帽、絕緣防護具或其他必要的防護器具,公司38歲張姓負責人、吳姓同事,只因維修地點是「住宅」,而疏忽未善盡督促、提醒責任,吳姓同事也未依作業程序先檢測有無漏電情形,偵結依業務過失致死罪嫌將兩人起訴。
起訴指出,當天張男與吳姓同事一同前往維修,吳姓同事為了試機、確認冷氣運轉情形,要張男到2樓分離式冷氣室外主機放置處查看,他則負責啟動冷氣機電源,豈料,啟動後室外主機有漏電情形,張男因未穿任何防護器具,導致雙臂受電擊灼傷,送到醫院前心肺功能已停止,經搶救雖然恢復生命跡象,仍於27日因呼吸衰竭宣告不治。
由於案發時兩人車上沒有放置絕緣防護器具,張姓負責人在勞動檢查處訪談、偵訊時,坦承因維修地點算是一般住宅,照往例不會穿戴防護器具,即使觸電也只是有感覺、不會太嚴重,所以沒有提醒兩人要帶防護器具出門,而他當天指示從事冷氣維修已5、6年的吳男負責維修,才來5個月的張男從旁學習,照理試機時,應是由吳姓同事去查看主機,且必須事先用電錶測試有無漏電情形。
吳男則供稱有指示張男到2樓察看主機,他在1樓負責啟動電源,張男沒穿戴防護器具、車上也沒有擺放,通常只有去大公司維修電器才會穿,一般住家不會;現場證人也稱,有聽到吳男指示張男查看主機並觸摸冷媒管等。
另有證人證稱,一般對低壓電路電器進行修繕,有「斷電」、「檢電」、「隔離」、「穿防護具」作業流程,當天不但沒有先行檢測有無漏電,張男也未穿上防護具,主機外殼有漏電、測得電壓為191.2伏特,因此,檢方認為張姓負責人、吳姓同事皆有疏失。
<p>到宅維修冷氣菜鳥遭電死,負責人、老鳥被起訴。(記者鄭淑婷攝)</p>
報導來源:自由時報【原文網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