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鐵炸彈客」林英昌被重判29年10月,高院今召開延押庭,林英昌打出溫情牌,以他罹癌、開過刀等理由,請求給他交保,訊後,林遭還押看守所。(記者楊國文攝)
〔記者楊國文/台北報導〕「台鐵炸彈客」林英昌去年即將抵達松山站的台鐵列車內,引爆自製炸彈造成25人受傷,被告林英昌一審判有期徒刑30年,上訴後,高等法院上月酌減兩月徒刑,仍重判29年10月,全案已上訴三審,高等法院今召開延押庭,林英昌指稱「判太重」,並打出溫情牌,以他罹癌、開過刀,且在看守所食物太硬致吞嚥不易,請求讓他交保,願意每天向派出所報到代替羈押;法官諭令將他還押。
56歲的林英昌罹患扁桃腺癌,求職不順,且與家人相處不睦而離家出走,以車為家,林男想藉自殺行為發洩不滿並引起社會注意,去年4月初,在苗栗買鞭炮,再找鐵工廠裁切鋼管及鑽孔,接著買汽油裝在寶特瓶內,最後製成炸彈。
去年7月7日上午,林背著藏有炸彈的背包,從南投霧社搭車到板橋火車站,改搭往基隆的區間車,列車駛入松山火車站前,林在第6節車廂引爆炸彈。
民事部份,台鐵事後就場所、設備遭毀損以及代墊受害者醫療費等支出,向林英昌求償683餘萬元,由於林英昌承認犯行,台北地院判他須全額賠償683萬8505元。
報導來源:自由時報【原文網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