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竹 #市 #自由時報
2019-06-28董娘打人代價25萬 小三侵害配偶權賠30萬
〔記者蔡彰盛/新竹報導〕一名地產開發董娘與擔任會計師的丈夫小三在停車場狹路相逢,開車堵住對方座車,痛毆對方一頓,董娘遭求償100萬元。董娘氣稱,當天丈夫的小三撂話「妳老公不要妳,要跟妳離婚」,她才出手,新竹地院判董娘賠償對方20萬元;另刑事部分董娘被判拘役50天、得易科罰金5萬元,等於董娘要為她的衝動行為付出25萬元代價。
不過,法官審酌董娘因認丈夫與女會計師有不正常男女關係,致丈夫不顧夫妻育有3名子女,仍提出離婚訴訟;董娘對女會計師提出的侵害配偶權訴訟,也獲新竹地院判決對方應賠她30萬元。
女會計師指控,董娘2017年間開車行經新竹縣竹北市一處養生館停車場前,逆向行駛將車擋在她的座車後方,不讓她倒車離去,她下車理論,遭董娘揮拳痛毆,頭、臉等多處受傷。刑事強制與傷害罪部分,董娘被判拘役50天。
女會計師說,當時她已懷孕,除身體受傷,子宮也因此不穩定收縮,多次就醫,且董娘每在公眾場所遇到她,就惡意攔人、攔車公然辱罵,嚴重侵害她人身安全,讓她恐懼,故求償100萬元;法官判賠20萬元。
董娘則反控對方勾引她老公,法官考量董娘所提事證,女會計師赴婦產科就診時,所填緊急聯絡人是董娘丈夫,顯示2人有逾越正常男女往來的親密互動關係,董娘並非無端臆測女會計師破壞她的家庭。
<p>情境照</p>
報導來源:自由時報【原文網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