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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06-26 15:11
〔記者黃建華/高雄報導〕高雄市鼓山區某加油站林姓加油工涉嫌以拾獲的客人會員卡,盜用會員點數兩度兌換汽油精,經加油站盤點發現報警究辦,林男近日遭高雄地檢署依刑法「非法利用電腦設備製作不實財產權變更紀錄取財罪」起訴。
檢方起訴指出,家住前鎮區的林姓男子於鼓山區某加油站擔任加油員,去年12月間利用職務之便,拿取加油站客人遺失、久未領回的會員卡,利用收銀機操作輸入該會員卡點數,兌換2瓶馬力汽油精(價值118元)。
林男食髓知味,3天後又與另一王姓少年(移送高雄少家法庭審理),以另3張會員卡的點數兌換1大2小的汽油精,林男扣除點數後並自行補足差額66元。
隔月加油站盤檢交易紀錄發現異常,調閱監視器影像報警循線查知上情。
林男和王姓少年因此遭警方移送法辦。高雄地檢署近日偵結,將林男依刑法「非法利用電腦設備製作不實財產權變更紀錄取財罪」起訴。
<p>林姓加油工利用客人遺失未領回的「會員卡」兩度兌換油精,東窗事發遭雄檢起訴。(記者黃建華攝)</p>
報導來源:自由時報【原文網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