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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06-21 11:21
〔記者溫于德/台北報導〕中研院前院長翁啟惠被控收受浩鼎生技公司董事長張念慈賄賂,協助取得「新一代醣分子酵素合成法」,前年1月被依貪污罪起訴,但獲判無罪確定。至於張念慈等5名浩鼎高層,被控在新藥試驗解盲前賣股避損,違反證券交易法;士林地院今天審結,依舊判張等人判均無罪,全案仍可上訴。
本件檢辯攻防關鍵有三,一是解盲結果不如預期是否能預先推估;二是浩鼎在2015年8月28日召開專家會議後,是否隱瞞重大訊息;三是被告5人賣股是為避損,抑或是有其他正當理由。
檢方起訴指出,乳癌新藥「OBI-822」雙盲臨床測試中,因惡化人數不如預期,無法滿足解盲條件,通過新藥查驗機率極低,浩鼎因而召開專家會議,決議修改計畫,提前解盲。
然而,浩鼎發布提前解盲消息,卻隱瞞背後原因,導致外界誤以為前景看好,股價從240元飆漲至755元,張念慈、副董事長許友恭、總經理黃秀美、游丞德及前醫學處長廖宗志接著連日以不超過10張的數量,出脫持股,以避損百萬至千萬不等。
至於翁啟惠因在解盲前賣出10股票,也遭檢舉內線交易,但檢方認定,翁無管道欲知解盲結果,會賣出股票是因接到證券營業員電話,通知股價漲破700元,建議賣股套利,翁才隨口答應,並非為了避損,已獲不起訴。
<p>浩鼎董事長張念慈(見圖)等5名高層,被控在新藥試驗解盲前賣股避損,違反證券交易法。(資料照)</p>
報導來源:自由時報【原文網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