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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06-21
〔記者李立法/屏東報導〕昨天又有兩位屏東縣的鄉民代表被地方法院判決當選無效,分別是新埤鄉代謝麗珠及滿州鄉代徐振章,累計屏東縣已有一鄉長、四鄉代及四村長一審被判當選無效,其中鄉代及村長共八人均由屏東地檢署提告,勝訴率迄今百分百,還可上訴。
4鄉代、4村長涉賄被訴 檢方提訴
屏東縣去年底五合一選舉中,屏東地檢署一口氣對涉賄的五名縣議員、三名鄉鎮長、十六名鄉鎮民代表及六名村長共卅人,提起民事當選無效之訴,人數歷屆最多。
來義鄉長當選無效 對手提告
截至昨天為止,屏東地院陸續對涉嫌買票當選的長治鄉長興村長邱武康、高樹鄉南華村長吳由、新園鄉仙吉村長黃仁瑞、新園鄉田洋村長林添二、滿州鄉代洪勝榮及徐振章、新園鄉代林太平、新埤鄉代謝麗珠及來義鄉長竇望義等九人宣判當選無效,其中竇望義的當選無效之訴是由競爭對手提告,其餘八人為檢方所提名單。
另一位被屏檢提起當選無效之訴的楊姓鎮民代表,雖一審尚未判決,但涉嫌幫他賄選的徐姓繼父則被屏東地院刑事庭依違反選罷法判刑三年半、褫奪公權三年,可上訴。
二審終結 民代遞補 鄉鎮市長補選
當選無效之訴為二審終結,選罷法規定,民意代表涉賄經判決確定,以遞補方式補缺額,鄉鎮市長及村里長則予以解職,若任期還有兩年以上須補選,不足兩年則由縣府派人代理。
上述一審敗訴的部份村長及鄉代,已提前請辭,並推派親友角逐補選,以延續政治生命,未來若當選無效審判定讞後,縣選委會將追回選票補貼款項。
<p>屏東地檢署提告的八名鄉代及村長,一審均判決當選無效。(記者李立法攝)</p>
報導來源:自由時報【原文網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