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林嘉東/基隆報導〕曾姓酒客前帳未清,前天至李姓婦人開的小吃店歡唱時,不滿李婦向他索討2000元酒錢,反搶奪李婦脖子上K金項鍊。警方獲報逮人,曾繼續耍賴:「我沒搶她項鍊」,警訊後將他依搶奪罪嫌函送法辦。
警方調查,56歲曾姓男子前天下午2時許,到68歲李姓婦人在基隆市成功一路開的小吃店喝酒、唱歌。
李婦見曾來店內消費,向他索討上次積欠的2000元酒錢,曾兩手一攤說:「我沒錢」一副吃定李的模樣。
李不甘曾來吃霸王餐,與曾發生拉扯,拉扯過程中,掛在脖子上的K金項鍊被曾搶走。
李婦說,她不甘被搶走金項鍊,緊追在後,卻被曾一把推倒在地,受有腦震盪,左髖部挫傷等傷害。
李婦隔天下午3時許,在兒子陪同下向警方報案,指控曾搶奪他價值2000元的金項鍊。
警方獲報3小時後在曾暖暖區住處找到他,他落網後辯稱,「我沒搶李的項鍊」、「是李自己跌倒的」。
不過警方認為,曾如果沒搶,幹嘛跑走,加上李指證歷歷,訊後將他依搶奪罪嫌函送法辦。
☆飲酒過量 有害健康 禁止酒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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曾姓男子(前)搶走李婦脖子上K金項鍊後,揚長而去。(記者林嘉東翻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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曾姓男子(前)搶走李婦脖子上K金項鍊後,揚長而去。(記者林嘉東翻攝)
報導來源:自由時報【原文網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