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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06-12
〔記者張瑞楨/台中報導〕南投縣已當阿公的何姓男子,有五次酒駕記錄,卻於去年酒後騎機車載孫子,在集集鎮撞傷石姓兒童,南投地院審理時,他願拿廿萬元行善換取自由,盼法官給他緩刑,一審拒絕並判刑九月,何男上訴二審,宣稱雙親年邁疾病纏身,他願加碼十萬元,希望法院輕判與緩刑,讓他照顧家庭,台中高分院卻認為,之前五次酒駕判刑,都無法遏止酒駕惡行,不宜給他緩刑,維持九月徒刑確定,讓他蹲苦窯戒酒癮。
判決書指出,駕照早已吊銷的何男,之前有五次酒駕記錄,二○○八年一年之內,就觸犯三次酒駕公共危險罪,二○一一年再犯第四次酒駕,二○一二年又犯第五次酒駕,判刑七月,必須入獄。
去年十一月十五日傍晚,他在集集鎮與朋友喝高粱酒,騎機車載著年幼孫子,行經民生路時,撞上石姓兒童,導致兒童右下腹壁、左側膝部擦挫傷等輕傷,何男的酒測高達零點七一毫克,依公共危險罪起訴。
報導來源:自由時報【原文網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