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男供稱,自己有購物強迫症,欠下大筆債務才會搶劫。(圖/記者張曼蘋攝)
記者張曼蘋/台北報導
48歲林姓男子昨天下午持水果刀搶劍潭路上瑞豐銀行,由於他拿刀抵住前方排隊的劉姓婦人,行員不得不交出現金,他得手台幣30萬元後,從容地騎上偷來機車逃逸。警方循線,發現林男將搶來的錢匯款給友人,進而確認其身份,今上午在士林捷運站逮到人,林男落網後供稱,自己有購物強迫症,為了還債才犯案。
警方調查,戶籍設在北投的林姓男子平時與女友住在汐止,2006年曾犯下郵局27萬搶案,當時逃亡18天後,拿12萬元自首,判刑3年8個月,沒想到這次又以同樣手法搶銀行。林嫌20日上午11時從汐止出門後,先到善導寺捷運站偷一輛機車,騎到瑞豐銀行後發現機車沒油,又繼續往前騎偷另一輛機車返回銀行搶劫,得手30萬元後隨將機車及安全帽丟在劍潭捷運站,改搭計程車逃逸。
▲林男持刀架住女客戶脖子,逼行員交錢。(圖/記者張曼蘋翻攝)
專案人員過濾監視器找到計程車司機,得知林嫌下車前曾問「「附近有郵局嗎?」,進而鎖定光華商場附近郵局,發現林嫌用無摺存款匯27萬還款給友人,透過匯款資料確認林嫌身份,而林隨後拿剩餘3萬到光華商場想買Iphone8,但因為沒有現貨,就改用1萬2千元買i6,最後搭計程車返回汐止找女友。
林嫌老母親得知警方上門目的,冷靜地說「我來聯絡他,請他出來面對。」林嫌落網後向警方供稱,因為自己有購物強迫症,無法控制,曾擁有3輛汽車、4輛機車以及10幾支手機,也有吃藥控制病情,曾向友人及地下錢莊借錢,債務壓力龐大,再加上犯案當天吃藥恍惚,才會挺而走險決定搶銀行。警方訊後將依竊盜、強盜前科移送士林地檢署偵辦。
▼林男搶完錢後,到光華商場旁郵局匯款給友人。(圖/記者張曼蘋翻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