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謝君臨、陳薏云/台北報導〕57歲鄭姓婦人因積欠房租與地下錢莊共7萬餘元,上月底頭套絲襪、戴遮陽帽持水果刀至新北市新店郵局行搶,期間挾持一名寄信的女性人質,王姓行員配合裝了17萬元,在交付予鄭婦時趁機奪刀,鄭婦拔腿狂奔,被見義勇為的民眾伸出「無影腳」絆倒;台北地檢署今依恐嚇取財罪,起訴目前在押的鄭婦。
檢警調查,鄭婦生活困苦,曾四處搬遷,後在新店租屋,與16歲外甥女相依為命,為繳交房租,偶爾會到北市萬華區當流鶯賺皮肉錢;今年8月底,鄭婦因積欠2個月房租3萬4000元、地下錢莊4萬元,被房東下最後通牒:「再繳不出錢就搬走!」鄭婦無計可施,只好鋌而走險,持水果刀行搶郵局。
今年8月30日上午11點半左右,鄭婦從租屋處步行至安民街上的郵局,頭戴遮陽帽,臉套黑色褲襪,持刀闖入,大喊:「我要搶劫!」隨即挾持一名正要寄信的女性人質,並將一只綠色購物袋丟給行員,王姓行員聞聲站起苦勸「冷靜點,有話好好說」,鄭女則喊「我明天不交房租就要被趕出去了」。
宋姓經理見狀,先假意配合,將17萬餘元裝進鄭婦提供的購物袋內,王員則趁隙將鄭婦手上的水果刀搶下,鄭婦見刀被搶走,大驚失色,立即拔腿狂奔跑出郵局,王員則追出大喊:「搶劫」,一旁買麵的民眾見鄭婦迎面而來,及時伸出「無影腳」絆倒鄭婦,鄭婦眼看逃不了,索性將絲襪取下,等待警方到場。
警方到場後,發現鄭婦左手臂被刀割傷,左手小指因跌倒封閉性骨折,將其送醫治療,因鄭女身無分文,就醫的2000餘元費用還是由警方支付;警詢時,鄭婦供稱是因為欠了地下錢莊4萬元,又積欠2個月房租,還有一名外甥女要養,走投無路下才會行搶,警詢後將鄭婦依強盜未遂送辦。
北檢庭訊時,鄭婦坦承所為,內勤檢察官訊後依涉犯強盜未遂重罪,且有逃亡之虞,向法院聲請羈押鄭婦獲准;承辦檢察官考量鄭婦挾持的是女性人質,行搶的對象則是郵局,與強盜未遂罪的構成要件不符,今改以恐嚇取財罪將鄭婦起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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鄭女日前頭帶褲襪進入郵局行搶,台北地檢署今依恐嚇取財罪,起訴目前在押的鄭婦。(資料照,記者陳薏云翻攝)
報導來源:自由時報【原文網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