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黃捷/台北報導]「蘋果日報」前年1月報導,新北市私立莊敬高職影視科老師魏群,逼迫學生吃廚餘並讚揚「真男人」,害魏師遭各界撻伐,但因該影片是經設計的「徵友影片」,廚餘桶是新買的道具,盛裝的也是新鮮便當,魏師因此提告。士林地院認定新聞未經合理查證,判「蘋果」賠償50萬,並登報道歉。
魏師提告指出,影片主角陳姓學生2015年1月22日,主動提起想拍攝「徵友影片」,他們與其他同學一同討論規劃,決定準備道具廚餘桶及便當,他也順應陳生要求擔當主持人入鏡,拍攝陳生食用「假廚餘」的影片留念。
他指控「蘋果」未經合理查證,就在同年1月31日的報紙、網站上,刊登「師逼生吃廚餘,讚真男人」、「太誇張鄉民痛斥:他怎麼不自己吃」的報導,傳述不實言論損害他的名譽。
「蘋果」則反駁表示,報導前曾向校方查證,也有傳簡訊給魏師,但未獲回應,同時也徵詢家長協會理事長意見,已盡查證義務;報導內容涉及教育方式,攸關公眾利益,新聞標題屬意見表達範疇,為善意合理評論,並非惡意誹謗。
不過,「蘋果」記者接獲公司交辦的爆料影片後,雖確實親自到莊敬高職求證,但校方人員當時僅回應,「放假期間無法聯絡魏師,等了解清楚後會再處理。」同日傳送簡訊給魏師表示「想請教你的回應」,也的確未收到回覆。
法官認為,現今社會攝影器材普及又便利,社群網路上充斥各式各樣影片,內容或真或假,卻唾手可得,記者更應有所警覺,評估消息可信度,並致力呈現事實真相,「避免使新聞媒體淪為一般欠缺審查機制的網路平台」。
而該篇報導內容描述,「學生在魏群及同學鼓譟下,果真拿起免洗筷,在藍色廚餘桶當中先夾起剩菜…雖未有不悅或抗拒,但表情顯得無奈…」,記者顯然是在描述事實,非單純意見表達,當天核稿的副總編輯也肩負把關工作。
判決指出,記者、副總編輯都有侵害魏師名譽的過失,兩人及「蘋果」應連帶賠償魏師50萬元,並在報紙頭版、「蘋果」網站刊登道歉啟事,並撤除相關新聞,可上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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蘋果烏龍爆料師逼生吃廚餘挨告,遭士林地院判賠50萬元。(資料照,記者陳恩惠攝)
報導來源:自由時報【原文網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