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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06-08 14:40
〔記者張瑞楨/台中報導〕台中市劉姓女車主把愛車規規矩矩停在路旁停車格,取車卻見保險桿被擦撞而遍佈擦撞痕,氣得向中市警局第三分局交通分隊報案,警方透過監視器,發現肇事者是53歲的賴姓大媽,她不但想要在劃紅線禁止停車的路段停車,且停車技術很差,切入路旁的角度頗誇張,擦撞劉女的汽車後,還逕自揚長而去,此一停車「絕技」與事後態度,讓員警看得很傻眼。
三分局交通分隊調查,26歲的劉女於4月27日深夜23時許,見當天上午停在南區文心南路上停車格內的愛車,明顯被其他車輛撞擊,希望能找到肇事者,她要向對方求償,警方調閱監視器,透過車牌找到賴姓大媽,請這位大媽到案說明。
這位大媽說,她當時於事故地點前想要靠路邊停車,卻不慎擦撞劉女的汽車,她還宣稱,當時立刻停車,見劉女的車子「沒事」,才會離開現場,並沒有報警處理。
警方認為,從監視器畫面,可見大媽想停車的路段,是是禁止臨時停車的紅線路段,原本就不能臨停或暫停,賴姓大媽不但想靠邊停車,還因角度沒有抓好,直接擦撞劉女的愛車,肇事後只停留幾秒鐘,未下車察看就駛離,事後卻辯稱見對方車輛「沒事」才離開。
警方勘驗劉女的車子,左側保險桿有明顯的擦痕,大媽從駕駛座查看,當然看不到劉女的愛車「很有事」,這項停車「絕技」與事後態度,員警猛搖頭,三分局交通分隊長蔡興邦表示,大媽故擦撞路旁車輛,事故後沒有依規定處置,依據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62條,可處1000至3000罰鍰;吊扣其駕駛執照1個月至3個月,該分隊已對大媽開罰。
<p>賴姓大媽(紅圈處)想要在禁止停車的紅線路段停車。(記者張瑞楨翻攝)</p> <p>劉女的愛車保險桿遍佈擦撞痕。(記者張瑞楨翻攝)</p>
報導來源:自由時報【原文網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