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聯維、寶福有線電視共同經營案 公平會附加2條件准了 – 我是在地人

聯維、寶福有線電視共同經營案 公平會附加2條件准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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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記者廖千瑩/台北報導〕公平會今天宣布,以附加二項負擔的方式,不禁止聯維有線電視與寶福有線電視經常共同經營的結合案。

公平會表示,聯維有線電視與寶福有線電視的合併,屬於有線電視事業的水平結合,雖業者在「台北市中正區及萬華區有線廣播電視系統服務市場」的市場占有率達90.78%,但經審酌有線電視費率受主管機關審查核定,業者難有單獨提高服務報酬的能力,因此以附加負擔的方式,不禁止其結合。

公平會副主委彭紹瑾表示,聯維、寶福結合後,兩家公司應分別於108年3月底前,提供結合次日起至107年底,以及109年3月底前提供108年度的有線電視服務、寬頻上網服務、數位頻道加值服務的價格、數量、優惠方案、解約條件,以及提升有線電視服務收視品質、頻道內容及寬頻上網服務品質的具體措施等資料送交公平會備查。

  • 公平會副主委彭紹瑾今天說,公平會以附加二條件方式,不禁止聯維與寶福有線電視共同經營結合案。(記者廖千瑩攝)

    公平會副主委彭紹瑾今天說,公平會以附加二條件方式,不禁止聯維與寶福有線電視共同經營結合案。(記者廖千瑩攝)

報導來源:自由時報【原文網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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