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5歲的劉姓老婦,見被害人放在機車腳踏板上之紙箱,誤以為是資源回收物,逕行載回家回收,而吃上竊盜官司。(圖/記者林悅翻攝)
記者林悅/南市報導
85歲的劉姓老婦,見被害人放在機車腳踏板上之紙箱,誤以為是資源回收物,逕行載回家回收,被害人發現紙箱內價值3千元的物品被竊,報請市警一分局文化所查處,警方循線將劉姓老婦人傳訊到案,並嚴加告誡老姥,勿再隨意撿拾物品,以免觸法,全案偵訊後亦依竊盜罪函請台南地檢署偵辦。
警方說,擔任業務之劉先生,9月14日上午8時51分至台南市東區大同路二段一間洗車店收取貨款後,卻發現放置於機車腳踏板上之紙箱竟不翼而飛,由於內有車身拋光劑、鍍膜劑等汽車美容用品材料價值新台幣3000元,立即撥打110報警處理。
台南市警一分局文化派出所警員葉彥志、梁家綸獲報後,立即到場處理,並調閱店家監視器查看。果然發現有一拾荒老姥騎乘自行車,見被害人之機車踏板上有一紙箱疑似回收物品,便予撿拾並綑綁於腳踏車後方離去。
因腳踏車無車牌可供追查,員警僅能就其車輛及人員特徵,發揮鍥而不捨之精神,在嫌犯可能之行經路線沿線一一查訪過濾;然而追查至大林國宅附近時,由於線索中斷,員警遂前往國宅警衛室打探消息,並告知警衛先生如見有疑似拾荒之老婦,請立即跟文化所聯絡。
在探訪過程中,該名警衛提到每日上午該社區均固定會有一群老人集會。警員葉彥志平時擔服巡邏勤務認真細心、熟記轄內概況,此時突然產生一個靈感:轄區崇明路巷內也有一個老人集會處所,嫌犯會不會就在那邊呢?經過葉員細心一一訪查,果然於案15日上午7時20分,在崇明路巷內公寓大樓底下,發現一老婦人其身形及自行車等特徵均與犯嫌相符,員警遂趨前詢問並請至所說明。
經查該名嫌犯為85歲郭姓老婦,她向員警供稱平時以拾荒維生,當日見重機車腳踏板放置紙箱內有瓶瓶罐罐,誤以為是資源回收物品,於是就載回家準備回收。
員警除嚴加告誡老姥勿再隨意撿拾物品,以免再次觸法,訊後亦依竊盜罪函請台南地檢署偵辦。
被害人劉先生除感謝員警及時尋獲遭竊物品外,也對於偵辦員警用不到1天時間,就能迅速查獲嫌犯的辦案效率讚賞有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