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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06-04
〔記者陳心瑜、邱書昱/新北報導〕新北市新莊區民有、民安、光華、光明四個里,前天晚上八點因市府的污水下水道工程誤挖自來水管線,導致無預警停水,當地民眾抱怨不已;立法委員蘇巧慧昨天勘查,要求自來水公司對於臨時停水、降壓都要儘早通知公所、里長,並迅速修復。
挖破管線又逢大拜拜 水公司錯估情勢
蘇巧慧說,她多次要求台灣自來水公司針對非計畫性的臨時停水建立標準作業程序,顯然水公司並未落實;台灣自來水公司第十二區管理處副處長黃永富解釋說,當晚立即上網公告水壓降低,評估管線破損不致造成停水,但沒有考量前天起是「新莊大拜拜」,全區用水量高,水壓低才變成無水可用,已向台北自來水事業處購水因應,昨天凌晨十二點恢復供水。
大台北華城用水糾紛 市府出面協商
另外,新店區大台北華城內的三個社區,五月三十一日無預警斷水,住戶批評說,建商永柏公司要求每戶每月繳交三到五萬元的自來水費,住戶不願繳款,建商竟將自來水加壓設施上鎖。對此,市府水利局表示,已和建商協商,由區公所先在各社區設置臨時供水站。
大台北華城的居民表示,原先的建商倒閉後,由永柏公司得標,加壓站的土地變成永柏所有,與社區有私權糾紛,因此要求住戶每月繳交三到五萬元的水費;對此,記者致電永柏公司,截稿前仍無法聯繫上。
市長侯友宜表示,這是私權糾紛,已指示水利局、公所協助居民跟建商協調,建商不讓居民使用水源是不對的,希望建商站在居民的立場,和平解決紛爭。
水利局︰可透過法院要求建商恢復供水
水利局水利行政科長黃寶億說,建商強調權益不能剝奪,由於產權是私人地,公部門無法強行介入,但依據自來水法規定,用戶使用自來水十年以上,該等土地視為有地上權,在取得土地所有權之前可維護更新,住戶可請求法院做出「使用權確認之訴」,要求建商恢復供水。
污水下水道工程誤挖自來水管線,導致新莊區四個里無預警停水。(蘇巧慧辦公室提供)
報導來源:自由時報【原文網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