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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06-03 10:38
〔記者黃建華/高雄報導〕高雄一名吳姓男子去年三度因發燒等身體不適,前往小港醫院急診,要求住院不成竟口出穢言辱罵醫護人員,作勢打人,第三次更變本加厲在醫師建議他作登革熱篩檢,吳男拒絕後逃離醫院又折返,揮拳毆傷吳姓醫師左眼,並與保全扭打在地,受害醫師與高市衛生局為此提告,高雄地院一審將吳男依犯三件對醫事人員恐嚇,妨害執行醫療業務罪,判應執行有期徒刑10個月,如易科罰金30萬元。可上訴。
判決指出,吳姓男子為小港醫院常客,2018年5 月26日下午5 時8 分許,前往小港醫院急診室就醫,因請求醫師讓其住院未果,竟心生不滿,衝進護理站,對洪姓護理人員大罵「X你娘、沒良心」等語,並恫稱「你給我小心一點」,並做勢欲打人,妨害洪女執行醫療業務。
未料,同年7 月30日晚間10時58分,吳男再次前往小港醫院掛急診就醫,翌日凌晨以要買東西吃為由外出,不告而別後,又返回急診室繼續接受治療。經當日為其診療之急診室紀姓醫師告以其狀況已穩定,要他辦理自動離院並回門診追蹤即可,吳男因此不滿,竟對紀醫師大罵「X你娘機掰」(臺語)等語數次,並持隨身包裏做勢欲打人。
小港醫院雖曾兩度報警,但沒想到吳男變本加厲,同年9 月30日下午9 時許,吳因發燒、頭暈等症狀,再度前往小港醫院掛急診,由該院吳姓醫師為其看診,並建議其做登革熱篩檢,及至新陳代謝科門診追蹤治療。吳男因不願治療遂逃離急診室,竟於同日夜間又回到該院急診室,辱罵吳醫師並揮拳朝其左眼眶毆打,致吳醫師左眼外側撕裂傷,之後並與制止的保全人員扭打。
案經受害醫師與高市衛生局提告,吳男坦承犯行,遭高雄地院依犯三起對醫事人員以恐嚇之方法,妨害執行醫療業務罪,判應執行有期徒刑10個月,如易科罰金30萬元。可上訴。
吳姓男子三度咆哮小港醫院,甚至打傷醫師,高雄地院醫審將他判刑10個月,如易科罰金30萬元。(記者黃建華攝)
報導來源:自由時報【原文網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