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山 #基隆 #自由時報
2019-06-02 11:51
〔記者吳昇儒/基隆報導〕基隆一名吳姓男子去年10月25日晚間6時30分,帶著江姓女友從公車循環站搭乘302路線往基隆中山高中方向時,見一名20歲女學生小莉(化名)年輕可欺,趁著車輛晃動之際,將身體向後退,並碰撞她的肩膀,連續伸手襲臀3、4下。嚇得小莉趕緊下車,打電話跟男友求助,隨即報警並對吳男提告。事後雙方達成和解,小莉才撤回告訴。
檢警調查,小莉與吳男及其女友搭上同一班公車,往中山高中方向行駛時,吳男趁公車起動身體隨之搖晃的時候,假裝往後倒,碰觸到小莉後,再伸手襲臀。飽受驚嚇的小莉則選擇在附近的烏橋頭站下車,並通知男友一同前往警察局報警。
檢察官偵訊後,認定吳男已違反性騷擾防治法,依法將他起訴。法院審理期間,吳男與小莉達成和解,撤回告訴。
法院審理期間,襲臀的吳男與被害女子達成和解,免去牢獄之災。(記者吳昇儒攝)
報導來源:自由時報【原文網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