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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05-31 14:51
〔記者陳慰慈/新北報導〕為擁有自己的廠房,林姓女子花3800萬,向慈濟大愛劇場電視劇「我的尪我的某」的本尊、也是慈濟志工的潘東明、李花盆夫婦買下3樓透天厝,整修時發現竟是海砂屋,認為潘姓夫婦隱瞞海砂屋訊息,新北地院調查認為,無證據證明2人知道該屋是海砂屋而刻意隱瞞,上月判處無罪,但民事部分,認為夫婦應負瑕疵擔保責任,判返還137萬6600元價金,可上訴。
潘東明、李花盆夫婦是慈濟志工,慈濟大愛劇場「我的尪我的某」是描述2人胼手胝足共度人生難關的真實人生電視劇,2010年1月至2010年3月播映後,他們還到各地巡迴演講。
林女指控,與夫共同經營沖床工廠,前年1月,透過仲介花了3800萬購入潘姓夫婦位於新北市樹林區的透天厝,雖不便宜,但認為夫婦是慈濟志工,應值得信賴不會騙人,未料同年5月交屋進行裝修時,裝潢師傅卻發現,房屋牆壁、柱子混凝土剝落、鋼筋外露,林女獲知後委託鑑定,發現氯離子含量超過法定標準,又從鄰居處聽聞,附近都是海砂屋,潘姓夫妻曾與鄰居一同維修房屋,想起他們原本開價4200萬元,卻主動降價3800萬元,懷疑夫妻早知道賣的是海砂屋,氣憤提告。
林女認為,當地房價根本不值3800萬元,潘姓夫妻明知售出的是海砂屋,有鋼筋生鏽、漏水之重大瑕疵,卻故意隱瞞,害她付了3800萬元到現在仍無法裝修、遷入使用,得繼續承租舊廠房以維生,還需支付高額房貸,蠟燭兩頭燒,心裡萬分痛苦,請求返還1402萬餘元價金及200萬元精神慰撫金。
李女表示,該屋是她跟老公1986年間買的預售屋,登記在她名下,夫妻是第一手的屋主,1989年初搬入,一直住到前年1月房屋簽約買賣時,期間有整修過,但沒人提過房屋有什麼異常,也未聽街坊鄰居講過。
潘男也說,夫妻在該屋住了31年,沒聽過住的房子是海砂屋,賣房子的時候,仲介問他如果買家要驗海砂屋可不可以,他也同意,簽約時,代書有問林女要不要做氯離子檢測,林女說不用,2人均否認知情,法院也判他們無罪。
潘姓夫妻表示,對於請求減少價金,夫妻願返還408萬餘元,但前年6月雙方有簽立和解書:「雙方經協調後,乙方願支付甲方修復之費用,金額整數為70萬元整,此事從今而後,雙方不得有任何異議,就此和解」,認為林女已同意和解,前後既屬同一瑕疵,自應從中扣除70萬元,請求精神慰撫金部分則認為林女舉證不足。
法官依新北市土木技師公會鑑定報告指出,該屋氯離子含量過高,無法讓人安心居住,認定得減少價金,但雙方買賣契約未分別約定土地、房屋價格,經台北市不動產估價師公會鑑定,該土地價格為3662萬3400元,扣除買屋價金3800萬,餘額137萬6600元即為房屋價格,因此林女得請求被告減少價金137萬6600元,而潘姓夫婦要求減少價金得扣除70萬元和解金並不合理,精神慰撫金部分則予以駁回。
<p>新北民事法庭認為,潘姓夫婦應負海砂屋瑕疵擔保責任,判返還137萬6600元價金。(記者陳慰慈攝)</p>
報導來源:自由時報【原文網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