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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05-31 08:09
〔記者楊國文/台北報導〕耳鼻喉科名醫李宏信被控替女大生進行鼻過敏開刀後,竟利用換藥機會性騷擾,不但強吻、強抱還襲胸,噁心問她「我可以親妳嗎?」,女大生不滿申訴並提告,台北市政府認定李性騷擾,將等到刑事案確定後懲處,李不服打行政訴訟,刑責方面,高等法院日前依「利用機會猥褻罪」判李男5月徒刑,已上訴三審;李提行政訴訟的部份,最高行政法院認定李涉性騷擾事證明確,昨判他敗訴確定。
李宏信有「台灣鼻過敏權威」稱號,也曾參選過台北市長,與柯文哲同台較勁,在醫界頗具名氣。
李是在中山醫院擔任耳鼻喉科駐診醫師時,爆發性騷擾23歲女大生醜聞。女大生指控,2016年8月她接受李宏信的鼻過敏開刀手術,住院時,某天清晨6時45分,李宏信突然告知她到診間進行清創換藥,她覺得有異,但考量李是她的主治醫師,不敢得罪,仍依李的指示到診間換藥,當時無護理師在場。
女大生指控,李將診間門關上後,突然強吻、抱住她,還摸她的右乳房,噁心問說「我可以親妳嗎?妳今天好漂亮喔」她整個人愣住了,驚訝得說不出話。
女大生哭紅雙眼,回到病房後即透過手機通訊軟體發簡訊告訴好友,並向醫院服務台申訴遭到性騷擾,全案才曝光。
李宏信否認有性騷擾等不法,辯稱換藥過程和時間安排,均未違反醫療常規,另將他私人電話給女大生,也未超過一般醫病關係。
但台北市政府依據女大生傳訊息告知好友遭性騒擾等事,以及當天社工師、護理師證稱目睹女大生情緒激動,好像哭過,且描述事件經過哭泣流涙等事證,認定李性騷擾行為成立,將等到刑事案件判決確定後再懲處李。李不服,打行政訴訟,遭台北高等行政法院判敗訴;李又向最高行政法院提起上訴。
刑責方面,雖然一審將李被控利用權勢猥褻罪判無罪,但高等法院認定李是對手術女病患猥褻,改以「利用機會猥褻罪」判李5月徒刑,李日前已上訴最高法院。
行政訴訟部份,最高行政法院認定李特意通知女大生一大早到診間換藥等作法,均違反醫療常規,且原審採信社工師、護理師證詞,並無不當,李確有性騷擾女大生,30日判他敗訴確定。
<p>名醫李宏信曾與柯文哲競選台北市長。(資料照)</p>
報導來源:自由時報【原文網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