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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05-30 13:26
[記者鄭淑婷/桃園報導]在桃園市經營水產批發及零售的蔡姓男子,2017年10月出口大閘蟹到香港,被香港特區政府食物暨環境衛生部,驗出戴奧辛及戴奧辛多氯聯苯超標達每克9.86皮克,經桃園地檢署、桃園市調處分案調查,發現蔡男當時出口兩批、共123公斤大閘蟹到香港,除了其中10公斤是張姓友人在新北市養殖,其餘都是從中國進口,但蔡男卻託人偽造台灣桃園生產的標籤,桃園地院法官日前審結,依妨害農工商罪判處共應執行有期徒刑8月。
判決指出,蔡男於2017年10月2日出口兩批大閘蟹到香港,其中被驗出戴奧辛及戴奧辛多氯聯苯超標,經檢調追查發現,蔡男出口的大閘蟹聲稱是在桃園市中壢區某溜池養殖,實際上僅有10公斤是張姓友人在新北市五股區養殖,其餘都是從中國進口,再委託不知情的報關行錢姓業者,向台灣省商業會、中華民國全國商業總會核發原產地證明,並指示錢姓業者在原產地證明上註記,養殖處為桃園市中壢區某溜池,蔡男行為已涉犯妨害農工商罪「意圖欺騙他人,而就商品之原產國為虛偽之表示」。
蔡男一開始矢口否認犯行,稱大閘蟹有一部分是從中國買來蟹苗後在台灣養殖,另一部分是跟張姓友人調貨,並稱驗出戴奧辛的原因很多,包括環境污染也有可能;不過,後來檢調找來張姓友人與蔡男對質,張姓友人證稱提供給蔡男的大閘蟹,一部分是他在新北市養殖,其他的都是調用中國進口的成蟹,而且蔡男也未告知他是要出口到香港的。
蔡男後來也坦承,知道大部分的大閘蟹是中國貨,買家要求他另附產地證明時,他才會以先前曾養殖過蟹苗的桃園市中壢區某溜池作為產地標示。
桃園地院法官指出,蔡男行為已涉犯「刑法」妨害農工商「意圖欺騙他人而就商品之原產國為虛偽表示罪」,而他利用向我國各單位申請原產地證明,各單位並無實地查核的漏洞,申請核發虛偽的原產地證明後,將中國大閘蟹假冒為台灣貨出口到香港,不僅造成香港買方損害,也對台灣貿易名聲造成極大損害,且此案是因被檢出戴奧辛進而追查出來,蔡男在檢調偵訊時供詞反覆,直到偵訊最後才坦承,到了法院審理時又翻供,顯有卸責、犯後態度不佳等情形,審結判處他共應執行有期徒刑8個月,如易科罰金以每日1000元折算。
<p>台灣賣到香港大閘蟹驗出戴奧辛超標,追出業者以中國貨假冒台貨出口,桃園地院判蔡姓業者共應執行8月徒刑。(記者鄭淑婷攝)</p>
報導來源:自由時報【原文網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