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議員林智鴻今陪同黃男出面指控警方索賄放人。 (記者陳文嬋攝)
2019-05-29 11:18
〔記者陳文嬋/高雄報導〕高市黃姓男子今在議員林智鴻陪同下召開記者會,指控警方取締交通違規,竟向他索取紅包,他當時簽下道歉書,並賠償6000元給警方,但想想被打還要賠錢不甘心,決定出面指控警方索賄,林智鴻痛斥警方以職權誘脅市民,公然索賄中飽私囊。
鳳山警分局長林依仰今親上火線,坦承有行政瑕疵,員警執法前後沒有一致性,強調6000元賠償金非索賄,2名員警是否涉縱放人犯,全案警方依法函送法辦,強調勿枉勿縱,如有違法犯紀,依法嚴辦,絕不寬貸。
鳳山警分局五甲所警員張茗傑、張子威2員5月27日中午12時至下午2時擔任巡邏勤務,約於下午1時15分許在南江街與南昌街口,發現民眾黃姓男子安全帽帽帶未扣予以攔查,過程中黃男情緒激動,有拉扯警員張茗傑安全帽帶的舉動,2員警認黃男有涉嫌妨礙公務之嫌,共同壓制黃男上銬後,將他帶返五甲所偵辦。
警員張茗傑返所再次檢視蒐證影像確認,認未達妨礙公務程度,偵辦要件恐有不足,黃男到派出所情緒平復後向員警致歉,簽立道歉書,並主動拿出6000元,賠償員警制服破損及手腳擦傷的財物、醫藥費損失,警員張茗傑接受道歉,賠償後讓黃男離去。
黃男今天在市議員林智鴻陪同下控訴,他當天因安全帽未配戴完整被警方取締,後因口角遭警員逮捕至鳳山警分局五甲所,在派出所內上銬留置期間,有警員拿出紅包袋,要求黃男支付現金,並寫下道歉書才能離開,最後黃男以6000元換取自由之身。
議員服務處主任接獲檢舉,隔天下午前往五甲所,檢視所內監視錄影帶後,發現確實有出現員警拿出紅包袋,及黃男掏錢裝入紅包袋等影像;律師許照生表示,警員此舉有違反刑法第121、122條,以及貪污治罪條例第4、5條,施以詐術、索賄疑慮。
林智鴻表示,不論黃男是以何種罪嫌遭逮捕,警方都無權私下和解,尤其在公署內,警員竟以職權誘脅市民,公然索賄中飽私囊,實在可惡。
林智鴻表示,為確保證據,多次要求提供所內監視器及密錄器等完整影像,警方以偵查不公開為由拒絕提供,他質疑警方是否要進行滅證、串供、包庇三部曲?
林智鴻痛斥,高市警紀如此敗壞,市長韓國瑜竟然還想分心選總統,他強烈要求警方應立刻公布影帶,嚴查嚴懲、整肅警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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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黃男出示受傷部位。 (記者陳文嬋攝)</p> <p>警方出示黃男簽下道歉書。(記者陳文嬋攝)</p> <p>黃男示範當時取締未扣好安全帽帶的動作。(記者陳文嬋攝)</p>
報導來源:自由時報【原文網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