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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05-27 11:12
〔記者黃建華/高雄報導〕高雄市前鎮區的一家網咖,5年前半夜遭人入侵,偷走液晶螢幕17個、主機板、顯示卡等大批硬體,警方在現場採到1枚指紋,直到去年才比對出鍾姓男子涉嫌重大,將他傳喚到案,但鍾嫌僅坦承入侵想偷現金,但店內沒錢而作罷,並辯稱「進入店內時已一片凌亂,看起來像是有人翻過了!」遭高雄地檢署依竊盜未遂罪嫌起訴。
檢方起訴指出,2014年8月14日凌晨,家住新興區的鍾姓男子涉嫌侵入前鎮區某網咖意圖行竊金錢,但因網咖內沒有錢而作罷離去。當天凌晨2點30分許,網咖經理發現該店遭竊,店內被偷走偷走液晶螢幕17個、主機板、顯示卡、記憶體等大批電腦硬體零件,報警處理,警方於現場採集到可疑指紋,直到2018年11月比對出和鍾姓男子指紋吻合,將他傳喚到案。
不過,鍾嫌雖坦承入侵行竊,但辯稱當時是想偷錢,但店內沒有現金而作罷。鍾嫌還向檢方供稱,他入侵該網咖內「發現店內凌亂,看起來像是已經有人進去翻過」等語。
由於警方在鍾嫌家中搜索起獲的電腦一台,經網咖郭姓人員證稱並非該網咖的電腦,故無積極證物可證明鍾嫌有竊取該店電腦液晶螢幕、主機板等硬體犯行。
檢方偵結全案,僅將鍾男依竊盜未遂罪嫌起訴。
<p>鍾姓男子5年前入侵網咖行竊,留下一枚指紋,去年被比對出身分,但他辯稱樣偷錢沒偷成,遭檢方依竊盜未遂罪嫌起訴。(記者黃建華攝)</p>
報導來源:自由時報【原文網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