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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05-26 15:33
〔記者鄭景議/台北報導〕27歲保加利亞籍克姓男子,上月台來灣工作,15日深夜載著女友酒後騎車遇到警方臨檢,他相當配合實施酒測,酒測完聽說要被法辦,竟緊張地大喊:「可是我們國家酒駕只需罰寫」,仍被依公共危險罪嫌送辦。
警方表示,當時克男經過北市大安區辛亥路三段157巷口,快要接近警方路檢點才猛然剎車,頓時發出一陣刺耳煞車聲,且與女友都滿身酒味,實施酒測後,發現酒測值高達0.44mg/L。
克男稱,當天晚上只喝了3瓶啤酒,但在騎車過程無發生意外,非常清醒,數小時後還要上班,拜託警方先讓自己離開,還宣稱,在保加利亞,酒駕只需要每天向警方報到並罰寫,但警方向他指出,台灣大部分刑法及行政罰法都採屬地主義,無論何人在境內觸犯我國法律,我國均有管轄及審判權。
而據了解,保加利亞的酒駕刑法其實相當重,初犯要接受3年拘禁並受駕駛教育輔導,第2次,便可被判槍斃。
☆飲酒過量 有害健康 禁止酒駕☆
保加利亞籍男子酒駕被逮。(記者鄭景議翻攝)
報導來源:自由時報【原文網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