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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05-24 13:54
〔記者許國楨/台中報導〕台中市許姓男子騎車搭載友人外出,行經北屯區一處路段時撞倒路旁停車格內機車,雖然立即停車並與友人一起牽起機車扶正,但未報警卻隨即落跑,警方調閱監視器揪出許男到案時,他一度辯稱「當時風很大吹倒機車」,經警方出具監視畫面,許男才改稱「以為機車沒事才離開」,這下不但吃上違規紅單還得負擔機車維修費用,得不償失。
21歲廖姓車主當天將機車停放在北屯區東山路旁的停車格,準備取車時發現後方的車尾有被撞痕跡,且肇事者未留下任何連繫方式,氣得立即向第五分局交通分隊報案討公道,警方過濾路口監視器發現,當天係一輛機車沿東山路往大坑方向行駛,途中與路邊停放的廖男機車發生擦撞倒地。
事發當下機車騎士與搭載乘客雖將廖男機車扶起並停回原處,但未報警處理也未留下連絡方式隨即離開現場,警方進一步根據機車車牌通知60歲的許姓車主到案,他先是辯稱:「路過時因為風很大才吹倒路邊停放機車,還與同車友人熱心把倒下的機車扶起,根本沒撞到」。
不過警方出示相關的監視畫面,許男見事實擺在眼前才改口坦承「騎過去時有碰到機車,看機車又沒怎樣才未報警離開」;分隊長李建興表示,根據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第62條,肇事無人受傷或死亡未依規定處置者,處1000元以上、3000元以下罰款,並吊扣駕照1到3個月,將針對許男違規行為開罰。
無端被撞倒的廖男機車。(記者許國楨翻攝)
肇事的許男機車。(記者許國楨翻攝)
報導來源:自由時報【原文網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