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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北都會〉暫定古蹟「汾陽居」遭誤拆 監院糾正北市府 – 我是在地人

〈台北都會〉暫定古蹟「汾陽居」遭誤拆 監院糾正北市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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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投 #台北 #自由時報


2019-05-17

〔記者謝君臨、楊心慧/台北報導〕位於台北市北投區洲美街的暫定古蹟「汾陽居」,去年十月十六日遭工務局水利處委託廠商誤拆,隨即在十一月卅日送進台北市文化資產審議委員會,決議不列為歷史建築,監察院就此進行調查,認定文資會中北市府五名機關代表未依規定迴避,有程序瑕疵,昨通過調查報告糾正北市府。文資團體也質疑,至今已過半年多,北市文化局尚未對誤拆廠商、市府單位做任何行政處分,有包庇之嫌。

市府代表未依規定迴避 有程序瑕疵

洲美街五十一巷十六號「汾陽居」、一二九巷十號古厝,為文化局列管文資;原本去年九月廿八日文資會要審「汾陽居」等兩棟古厝案,但卻延至十一月卅日才審查。未料,審查前的十月十六日工務局水利處委託的廠商「誤拆」汾陽居部分結構,違反「文資法」。

文資團體質疑 柯早已預設拆屋立場

本報先前獨家報導,有文資團體質疑,在文資會前三天,也就是十一月廿七日,市長柯文哲主持會議討論此案,遭質疑早已預設拆屋立場。文資審議當天,文資團體代表郭琬琤也在現場提出市府官員未利益迴避的問題,但主持會議的副市長鄧家基不理會,還找承辦員請她出去,造成「汾陽居」差一票未列文資。

監委調查指出,「汾陽居」於去年八月廿四日列為暫定古蹟,十月遭誤拆後,市府在十一月召開文資會,決議汾陽居不列為歷史建築,並在十二月十九日全部拆除,速度不可謂不快,且當時文資會北市府的機關代表未依規定迴避,以致審議會的召開出現程序瑕疵爭議,核有嚴重疏失。

監委說明,依據審議會投票結果,登錄歷史建築同意十票,不同意六票,因同意票未達投票數三分之二,依規定不登錄歷史建築;當時投票共計十六位委員,其中外聘委員十一位、北市府機關代表委員五位,而外聘十一位委員中,有九位委員建議為歷史建築、異地保存,僅二位委員表示:「依投票結果」。

監委︰若迴避投票 應可列歷史建築

監委強調,若北市府機關代表確實依規定迴避表決,在場委員人數應為十一位,其中九位表示同意「汾陽居」列為歷史建築,即已達投票數三分之二以上,應列為歷史建築,顯見投票結果因市府代表委員未迴避,導致嚴重落差,且文化部對此案也表示,汾陽居所有人為「台北市」,且其土地重劃事項主辦機關也是北市府,北市府代表於審議會時應迴避。

另,汾陽居去年遭誤拆,顯示建物管理機關對暫定古蹟維護宣導不足、對施工廠商管理不當,北市府文化局、地政局土地開發總隊、工務局水利工程處等單位,均有管理督導不周的缺失。

文資人士︰文化局未做行政處分 疑包庇

去年十一月文資會也在場的文資人士、台北商業大學兼任助理教授蕭文杰質疑,文化局至今未對相關單位做任何行政處分,疑有包庇之嫌。

文化局長︰還在評估 廠商一定會被罰

對此,文化局長蔡宗雄表示,文化局有做諮詢會議,市府單位的部分還在評估裁罰,但廠商一定會被罰,預計本月底前裁罰結果會出來。市府發言人劉奕霆則表示,會配合監察院。

位於北投洲美街的暫定古蹟「汾陽居」遭包商誤拆,隨即在文化資產審議委員會決議不列為歷史建築,監察院認定北市府五名機關代表未依規定迴避,有程序瑕疵,昨通過調查報告糾正北市府。(本報資料照)

報導來源:自由時報【原文網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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