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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05-13 16:05
[記者鄭淑婷/桃園報導]黃姓、葉姓夫妻檔均領有中華民國保母人員丙級技術士證照,並將桃園市住處當作托嬰場所,2017年8月29日卻發生3月大女嬰趴睡身亡事件,經調查黃、葉兩人不但有違規超收情形,女嬰當天曾有嗆奶情形,但葉婦仍讓女嬰趴睡,黃男見狀也未阻止,在照顧多名嬰幼兒、分身乏術之下,未即時注意女嬰已有窒息現象,等到發現時已回天乏術,黃、葉兩人日前各被桃園地院依業務過失致死罪判處9月徒刑,由於兩人犯後坦承、已與女嬰父母和解,法官予以緩刑4年。
判決指出,黃、葉夫妻檔於2017年8月1日起,開始受託照顧這名3月大女嬰,8月29日下午1點多,葉婦餵女嬰喝奶時,女嬰因嗆奶引發吐奶,葉婦趕緊替女嬰清洗,約下午2點將她放上床趴睡,豈料,1個小時後發現女嬰已無呼吸心跳,緊急施以CPR急救仍無效。
判決指出,依「居家式托育服務提供者登記及管理辦法」第7條規定,2名以上托育人員,於同一處所共同托育至多4人,其中全日或夜間托育至多2人,但案發時黃、葉兩人卻托育了6名幼童,有超收情形,而女嬰喝奶時曾發生嗆奶、吐奶,趴睡恐有窒息危險,葉女卻仍讓她趴睡,彭男見狀也未阻止,過程中兩人又因同時照顧多名幼兒,無暇隨時觀看女嬰狀況,最終造成女嬰因間質性肺炎併有入奶水而窒息。
桃園地檢署偵查後先起訴葉婦,後追加起訴黃男,桃園地院法官指出,黃、葉兩人都是專業保母,累積相當知識經驗,卻因接連疏失造成女嬰死亡,也讓女嬰父母面對痛失愛女的創傷,審結判處兩人各9月徒刑,但審酌兩人犯後態度、已與女嬰父母達成和解,予以緩刑4年。
夫妻檔保母超收幼兒,3月大女嬰趴睡亡,夫妻檔都被判刑。(記者鄭淑婷攝)
報導來源:自由時報【原文網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