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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05-08 11:42
〔記者楊金城/台南報導〕壞人不能隨便做,台南學甲地區平時在魚塭打工維生的34歲賴姓男子,因收入不好,長期舉債度日,昨天下午3點多他持改造手槍在學甲一家電子遊戲場開1槍,搶了6萬多元逃逸,學甲警分局從賴嫌騎乘的犯案機車查出他的身分,全力搜捕,賴男自知難逃,5小時後在昨晚8點多到分局投案,警方起出他藏放水溝內的改造槍。
學甲分局長洪頂力說,只要歹徒敢在分局轄區犯案,「警方一定捉到你」。分局今天依加重強盜、槍砲彈藥管制條例罪嫌,將賴嫌移送台南地檢署偵辦。
警方調查,因賴嫌曾光顧學甲受害電子遊戲場,認為店家生意不惡,才動了邪念鋌而走險,7日下午3時許,賴男先到鄰近的市場內變裝,頭戴安全帽、口罩,持改造手槍,再去犯案,一進入電子遊戲場內,先朝天花板開了1槍,持槍趕走1名客人後,到櫃台喝令女店員交付6萬多元現金,得手後隨即騎機車逃逸,犯案過程不到1分鐘。
學甲警方獲報後立即調度巡邏警網圍捕,並以地毯式訪查案發地周邊巷弄,配合街道監視器的影像資料,查出賴嫌騎乘其妻的機車犯案,昨晚到他家和可能藏身的處所埋伏守候。
賴嫌為學甲在地人,犯案後至學甲街道買晚餐、還債5萬,發現警力沿街訪查,自知難逃法網,昨晚8點多到學甲警分局投案。
賴嫌坦承犯案搶錢,並帶警方起出犯案用的槍枝、子彈、服裝與贓款1萬多元。賴嫌供稱改造槍枝是其岳父的遺物,警方持保留態度,仍持續追查槍枝來源。
賴嫌(中)今被學甲分局依加重強盜、槍砲彈藥管制條例罪嫌移送法辦。(記者楊金城翻攝)
賴嫌搶學甲電玩店前騎機車影像。(記者楊金城翻攝)
賴嫌犯案槍隻裝袋子藏水溝。(記者楊金城翻攝)
報導來源:自由時報【原文網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