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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05-06
〔記者王錦義/花蓮報導〕花蓮吉安鄉「文小二」土地從一九九○年規劃為國小預定地,吉安鄉公所多年來做為勝安公園使用,惟土地長期未依原徵收目的設置國民小學,地主要求依法應廢止徵收,還地於民,附近社區居民卻開始煩惱「大片公園綠地就要沒了」!公所指出,除依法把地上物遷移後還給地主,也著手與縣府協力找出其他配套措施。
地主促還地 內政部核定廢止
公所指出,面積一.六五公頃的勝安公園實際為文小二預定地,台灣省政府在一九九○年核准完成土地徵收,但近年花蓮縣持續面臨少子化、人口外流,無法達成設置學校的需求,許多地主依據土地徵收條例規定,因未依原徵收目的興闢校舍,返還當年徵收金並向縣府教育處要求還地,去年八月經內政部核定,准予廢止徵收,將還地於民。
居民憂綠地、休閒設施沒了
勝安公園共有十八筆私有地,地目多為田地與旱地,建地二筆。二十多年來由於未做學校使用,公所闢建為臨時的休閒公園,成為鄉民高頻率使用的綠地,內部設施陸續建置,除有周邊友善休閒步道,還包括籃球、網球、舞蹈班隊等運動休閒設施、老人槌球及親子草坪等空間。
鄉代建議公所先商借或承租
吉安鄉民代表黃登科說,很多附近居民都在問「未來要何去何從?」更有民眾問「大家在公園認養種植多年的櫻花,以後該怎麼辦?」希望吉安鄉公所能向土地所有權人商借,或是編列預算承租,暫時保持目前使用,等三到四年後住一住宅區的綠地空間開發完成,有替代的運動公園後再歸還。
鄉長︰規劃建置替代公園
吉安鄉長游淑貞說,公所積極進行通盤檢討勝安村內公有土地及私有土地使用情形,已著手規劃將北昌活動中心及勝安活動中心做為室內替代建置;在槌球等多功能運動用地上,於原民所前廣場(公二公園)、仁里運動公園、原住民部落廣場(苗圃園區)及光華運動公園興建工程進行中;永吉橋北側也將建置約二公頃的運動公園與永吉橋南側做為停車場成為配套園區。
吉安鄉勝安運動公園為「文小二」國小預定地,因長期未依原徵收目的興闢校舍,依法應廢止徵收。(記者王錦義攝)
報導來源:自由時報【原文網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