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頭份 #苗栗 #自由時報
2019-05-06
〔記者鄭名翔/苗栗報導〕近日有民眾向本報投訴,指稱苗栗縣立頭份國中於一○六學年度進行能力分班,事後遭查違法但校長及相關教務人員未受懲處,考績依然拿甲等,令人不平。苗栗縣政府教育處則駁斥,頭份國中並未違法能力分班,而是辦理「分組教學」時有瑕疵,經行政院教育部複查後也已合格;而教師考績無比例制,該案經改進後也毋須懲處。
投訴人指稱,頭份國中於一○六學年度進行能力分班,遭教育部國民及學前教育署派督學稽查認定違法,但隔年七月校內年度考績會,承辦主任未受懲處考績依然拿甲等,享有考績獎金,校長也未遭記過等,令其他老師不服,批評變相鼓勵違法犯紀。
苗縣府教育處學前科長邱華斐澄清校方並非違法能力分班,而是分組教學時有些微瑕疵;至於外界質疑,校方考評不公,邱也解釋,老師的考績不像公務人員有比例制,除非少數老師有明顯缺課過多等過失才會拿到乙等,而針對此案因已遵守教育部糾正予以改進,因此也毋須懲處。
頭份國中校長鍾萬煋說,校方照教育部指示修正辦理,今年一月再已複查合格,而該老師也非故意違規,會予以輔導但不會加以懲處。
報導來源:自由時報【原文網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