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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05-06 12:11
〔記者邱芷柔/屏東報導〕屏東縣萬巒鄉近日出現一座垃圾山,鹿寮段一處6分大的農地,堆滿2、3層樓高的廢棄物,塑膠、泡綿、木漆板等粗估超過400公噸,讓稽查人員也直呼誇張,屏東縣環保局今天宣布抓到違法業者,並以廢棄物清理法規定,現場將業者及挖土機、大貨車車司機等3人移送法辦。
被抓到的業者向環保局供稱,每年以數萬元租賃農地,並以每車次數千元不等的價格協助清除事業廢棄物,廢木材漆板、樹枝幹載運至農地後進行破碎裁切整理,轉賣給有使用鍋爐的工廠當作燃料,廢塑膠及泡綿則分類後轉賣給資源回收業者,近日因鍋爐業者需求變少,所以才會將廢棄物大量堆置農地上。
屏東縣環保局指出,該業者領有廢棄物清除許可文件,是合法清除機構,但未經申請依法不得任意設置轉運堆置廢棄物,現場僅以鐵皮圍籬,沒有任何防止地面滲透及飛揚逸散等污染防制設施,現場污水漫流、孳生蚊蟲鼠,若不慎引起火災焚燒事故,將嚴重影響空氣環境品質,並危及周遭農作植物與住戶財產,環保局除持續追查廢棄物來源,也將責成業者儘速清理現地廢棄物至合法處理機構處理。
上個月屏東來義鄉丹林村的山坡地被發現長期遭人亂倒廢棄物,垃圾堆積山谷後發生悶燒意外,引發居民抗議,沒想到萬巒鄉又出現垃圾山,引爆屏東濫倒猖獗情形。
屏縣環保局長顏幸苑表示,屏東縣地形狹長幅員廣大,不肖業者專挑人煙稀少的山坡、農地違法棄置處理廢棄物以賺取暴利,環保局已協同警察局著手調查,除了將萬巒鄉堆棄案業者送辦,針對來義鄉丹林的堆棄案也已掌握特定對象,近期將會彙集相關稽查調查資料函送檢方偵辦,呼籲不肖業者不要心存僥倖以身試法,也歡迎民眾勇於檢舉,遏止不法業者棄置廢棄物污染環境行為,共同守護屏東的環境。
環保局也表示,廢棄物清理法第46條明訂,違法者可處1年以上5年以下有期徒刑、得併科1500萬元以下罰金,另委託不合法業者的廠商,亦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28條規定,依法可處6千元以上3百萬元以下罰鍰,並連帶須負清理環境費用。
抓到了! 屏東萬巒垃圾山,屏縣環保局將違法業者送辦。(記者邱芷柔翻攝)
報導來源:自由時報【原文網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