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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05-04
〔記者羅欣貞/屏東報導〕屏東縣從二月至四月先後已有四名鄉民代表請辭,他們多數已被地檢署提起當選無效之訴,選在判決確定前請辭,且選區缺額達二分之一即可啟動補選,無須遞補;其中高樹鄉第四選區六月一日補選投票,僅請辭鄉代許壽全的妻子許鄭舜遊一人登記參選。
高樹第四選區補選 僅請辭者妻登記
去年十一月二十四日地方選舉結束後,屏東地檢署在十二月底對三十名當選人提當選無效之訴,包括五名議員、三名鄉鎮長、十六名鄉民代表及六名村里長,其中三名村長日前一審被判當選無效,其餘雖仍在審理中,但已有當事人採取「因應做法」,企圖延續「影響力」。
屏東縣府民政處透露,二月陸續有新埤鄉代第一選區謝麗珠、第四選區潘榮宗辭去鄉代職務,接著三月高樹鄉代第四選區許壽全、四月新埤鄉代第一選區陳春鳳也請辭。
屏東縣選舉委員會表示,高樹鄉第四選區鄉代有兩個席次,一人請辭後,缺額達二分之一,依規定應補選,日前已啟動補選作業,僅許鄭舜遊一人登記,六月一日投票。
新埤第一選區兩鄉代辭 也將補選
此外,新埤鄉第一選區有四席鄉代,謝麗珠、陳春鳳兩人請辭後,缺額達二分之一,也將補選,屏縣選委會將在下週討論日程;至於第四選區有三席鄉代,一人請辭未達補選門檻。
政壇人士︰爭取輕判 延續政治影響力
政壇人士分析,若涉當選無效之訴,待民事二審定讞鄉代職務遭解職後,即須依選罷法由該選區「落選頭」遞補,若在定讞前先請辭,除可讓刑事庭法官留下「犯後態度良好」印象,爭取輕判外,也能透過補選找來「代理人」延續政治影響力,但補選的經費則是納稅人買單。
報導來源:自由時報【原文網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