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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05-03 12:16
〔記者林家宇/台北報導〕行政院內政部今年1月30日修正都更條例,地方政府可視自身財務狀況,提供都更戶最長12年房屋稅減半優惠。台北市都發局今召開記者會宣布,率全國之先實施。
都發局長黃景茂表示,內政部此次修法採納北市府意見,將都更戶房屋稅減半的優惠,從2年增加至最長12年。此外,若都更以「協議合建」(住戶100%同意)進行,土地增值稅和契稅皆可減徵40%。期限為今年1月30日至2024年1月29日。
都更處舉例,士林區一棟14層建物,以40坪按自用稅率1.2%計算,12年的房屋稅減免可省下12萬元。
黃景茂說,都更後土地房屋價值升高,導致房屋稅增加,對自住民眾來說是一項負擔,因此透過此次修法機會實施減稅,期望能強化民眾都更意願。
都發局今召開記者會宣布,北市率先實施都更減稅優惠。(記者林家宇攝)
報導來源:自由時報【原文網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