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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05-02
〔記者李立法/屏東報導〕邱姓潛水客在琉球鄉海域潛水時,被他所搭乘的娛樂漁船螺旋槳打掉右腿,斷肢沉入海中無法尋獲,邱男經緊急搶救才保住性命,釀禍的陳姓船長遭判刑,失去右腿的邱男並提告求償近千萬元,法官扣除田姓僱主已支付的四百三十萬元和解金,判陳男還要賠償邱男三百零九萬多元,可上訴。
陳男受僱田男經營的潛水公司負責駕駛娛樂漁船搭載遊客在琉球鄉近海潛水欣賞海底風光,二○一七年八月十二日下午,陳男開船搭載邱男等人前往烏鬼洞海域潛水時,因貿然啟動引擎,導致邱男摔落海中被螺旋槳打中腿部,直接將右腿截斷,十分驚悚,在無法尋回斷肢的情況下,救命為先,緊急將邱男送往東港救治。
陳男事後被依業務過失傷害致人重傷罪,判刑六個月,得易科罰金;失去右腿的邱男並向陳男求償醫藥費、勞動力減損及撫慰金等九百多萬元;陳男認為求償金額過高,邱男也有疏忽,應負起部份責任。
法官認為陳男的疏失造成邱男永久性傷害,包括去失大部分的右腿及心理創傷,衡量雙方經濟能力及全案情狀,陳男應賠償邱男七百三十九萬多元,扣除田姓僱主已支付的四百三十萬元合解金(包括二百萬元保險金),陳男還要給付邱男三百零九萬多元。
邱姓潛水客在琉球鄉海域潛水時,被所搭乘的娛樂漁船螺旋槳打掉右腿。(資料照,記者葉永騫翻攝)
報導來源:自由時報【原文網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