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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04-30
〔編譯茅毅/綜合報導〕20歲香港男子陳同佳去年在台殺害香港女友潘曉穎,陳犯案後潛逃回港,儘管他坦承殺害女友,但香港高等法院僅以他在潘女死後,非法處理其數位相機、手機和2萬台幣等財物,29日以「洗黑錢罪」判他29個月徒刑。
香港媒體報導,陳去年3月被捕,若服刑期間表現良好,最快10月中旬獲釋。港府律政司指稱,法院基本上只對在香港境內所犯罪行擁有司法管轄權。由於陳具香港籍,香港也無法將他驅逐出境,再由台灣檢警接收。
陳同佳去年2月與懷有5個月身孕的香港女友潘曉穎來台旅行,期間兩人在飯店房間發生爭執,陳抓潘的頭部撞牆,再勒死潘。陳將屍體裝入行李箱後,搭捷運至新北市淡水區的竹圍站附近棄屍,並潛逃回港。潘父在女兒失聯後報案,陳去年3月向香港警方招供在台殺害女友,台灣警方隨即尋獲遺體。
香港男子陳同佳(左)去年在台殺害香港女友潘曉穎(右),儘管他坦承殺害女友,但香港高等法院僅以他在潘女死後,非法處理其數位相機、手機和2萬台幣等財物,29日以「洗黑錢罪」判他29個月徒刑。(取自臉書)
報導來源:自由時報【原文網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