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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04-18
〔記者彭健禮/苗栗報導〕苗栗縣台十三線頭份、台六線公館等路段,於遇路口處內線車道常劃設為左轉車道,但路幅多為雙向各兩線道,不少駕駛也會利用內線直行,卻被檢舉違規占用,吃上罰單,抱怨劃設不當,宛如違規陷阱。公路總局苗栗工務段表示,左轉車道劃設並無不當,且於路口處前卅到五十公尺,路面都有指向標線提醒。
台13線頭份、台6線公館段
有公館鄉民於三月行經台六線、一一九號甲縣道路口時,利用內線左轉車道直行,結果被其他駕駛,用行車記錄器影像畫面,向警方檢舉「直行車違規占用左轉車道」,被監理站裁罰六百元。
被檢舉的公館鄉民收到罰單,承認違規,但也認為,台六線車流大,但雙向各僅兩線道,內線車道被劃設為左轉車道後,僅剩外線車道供直行及右轉,外線車道車流容易回堵。
另有黃姓駕駛指出,路口劃設左轉車道,可增加路口行車安全,但若兩線道的內線車道被劃設為左轉車道,確實會影響直行或右轉車流行進,且對路況不熟的駕駛,也容易出現直行車輛到路口時,才發現內線為左轉車道,而得慌張切換到外線,也容易被檢舉跨越雙白實線。
黃姓駕駛表示,不僅台六線,台十三線的頭份市永貞路段,也為此規劃,建議若要劃設左轉車道,應增設為三線車道,較適情適理。
苗栗工務段︰劃設並無不當
苗栗工務段表示,根據道路交通標誌標線設置作業要點,並無規範須三線以上車道才可劃設左轉車道,劃設並無不當,且於路口處前卅到五十公尺,路面都有指向標線提醒。
警方則表示,受理交通違規檢舉,查證屬實,須依法製單告發;建議用路人,可養成習慣,除非左轉,儘量少行駛內線車道,或提早於路口前變換到外線車道,避免違規。
報導來源:自由時報【原文網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