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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04-16 22:26
[記者陳恩惠/台北報導]家住基隆的李姓年輕男子,撿到一張愛心悠遊卡,竟未將這張悠遊卡交給警察機關公告,反而拿著這張卡去搭區間列車,賺取基隆至台北站之間的差價,後遭列車長查票時發現報警處理,士林地檢署偵結,認為李男已補繳票價差額,應已有悔意,予以不起訴處分。
不起訴指出,李男於不詳時地,拾得姓名年籍不詳,可使用台鐵優待的悠遊卡後,基於意圖為自己不法所有之犯意,侵占入己,2018年11月6日前,多次持用這張悠遊卡搭乘台灣鐵路管理局2143次列車多次,詐得不詳金額的票價差額。
11月6日上午6時45分,因列車行經新北市汐止區「汐科車站」附近,汪姓列車長查票,發現李男冒用愛心悠遊卡向鐵路警察局台北分局報案,當次28元的優惠票差額,當場補上。
檢察官審酌李男無前科,事後受多次警詢、檢察官訊問時,均坦承犯行並已補繳遭查獲該次的票價差額,應該已有悔意,認為予以不起訴處分較適當。
基隆李姓男子撿到愛心悠遊卡不還,還去搭火車,被列車長查獲,立刻補足票款,士林地檢署予以不起訴處分。(記者陳恩惠攝)
報導來源:自由時報【原文網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