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詹士弘/雲林報導〕六三水災造成林內龍過脈步道道路流失,破損的路面距溪底達四公尺,路基掏空深逾一公尺,林務局堅持受損道路是「產業道路」,不負責維修;雲林縣長李進勇昨天表示,林務局能幫就幫,不能幫縣府扛。
林內鄉長張維崢表示,龍過脈步道是雲林使用率前三高的步道,每天都有不少民眾至此登山、健行,六月三日水災發生後,道路損毀嚴重,林務局建議改道,公所接受,但野溪如不整治,被沖毀的土堤恐繼續流失,新路也會岌岌可危。
縣府水利處長許宏博建議,路基崩落的步道確實應該改道,但原有護岸也應做保護才可避免水土繼續流失,野溪整治則建議施做固床。
林務局南投林管處秘書王怡靖表示,損壞的道路屬於「產業道路」,林務局不負責維修;至於野溪治理林務局會內部檢討。
初步估算,步道災後復建經費約三百廿萬元,縣府將報公共工程委員會爭取經費,另步道功能提升經費兩百十四萬元,將由縣府自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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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內龍過脈步道路基被掏空,深度超過1公尺。(記者詹士弘攝)
報導來源:自由時報【原文網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