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09-25 赴菲租屋建機房 專門詐騙中國人
〔記者黃捷/台北報導〕廿四名台灣人遠赴菲律賓租屋,籌建電信詐欺機房,專門詐騙中國人,檢警陸續追查犯嫌到案,並有近半數人認罪,且詳細供出集團詐騙手法及分工細節,卻因中國拒給被害人資料,整起案件因完全沒有物證及被害人,士林地檢署只能處分不起訴,檢警一年多來的努力全部白費,形同讓廿四名詐騙份子逃過法律的追訴。
檢警二○一六年底破獲新竹一處詐騙機房,追查發現部分成員同年五月曾在菲律賓宿霧市「營業」詐騙中國民眾,因怕落網被遣送中國重判,才趕緊解散溜回台。檢警調閱交往、通聯資訊,溯源查出廿四名犯嫌,自去年初陸續通知到案。
近半嫌犯認罪 對岸拒給相關資料
檢警調查,該詐騙集團金主是卅八歲男子吳育安,出資一百五十萬元,給廿八歲詐欺老手林建宏籌建電信機房,至於人員管理、簽證機票住宿等都是由林包辦,四十三歲陳浚品則負責招募。
該集團招募的成員多為年輕男女,其中有名酒店妹遠赴菲國找男友度假,也被男友誘騙加入,情侶倆就地擔任機手。
機手分別假冒中國電信客服、公安及檢察官,上工前得接受中國口音訓練,再以「身分遭冒用」、「涉刑案」、「須進行財產清查或凍結」的老梗行騙。
全案無證物、被害人 只能不起訴
全案函送地檢署後,檢察官認為這些人可能再犯,有串、滅證之虞,一度聲請羈押禁見,但廿四人到案前均已返回台灣,在菲國的教戰守則、帳戶金流、詐騙電話號碼及通聯紀錄等資料早就不在,且被害人在中國,法官以沒有證據為由駁回羈押聲請。
刑事局為補強證據,另透過管道向中國請求被害人資料、口供、受騙時間、地點及金額,但據了解,在民進黨執政前,刑事局還可透過交情取得刑案資料,政黨輪替後,中國為打壓台灣,他們的司法及公安系統都受到上級干預,態度一百八十度大轉變,對於刑事局請求「已讀不回」。
主嫌吳育安、林建宏、陳浚品等十三人否認犯行,另十一名成員則認罪,明確供出詐騙手法、分工模式,檢警認定廿四人涉犯詐欺、組織犯罪,但至今未能取得證據,檢察官日前處分不起訴的理由,與一年多前法院駁回羈押理由完全相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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檢警二○一六年底破獲新竹一處詐騙機房,追查發現部分成員同年五月曾在菲律賓宿霧市「營業」詐騙中國民眾,因怕落網被遣送中國重判,才趕緊解散溜回台。(示意圖,資料照)
報導來源:自由時報【原文網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