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張瑞楨/台中報導〕位於台中市東區的嘉里大榮物流公司台中中東營運所,今天(28日)有離職員工曾堉誠帶著妻小抗議,要求支付今年2月他離職至今的薪資,並持自製的「封條」,貼在該公司招牌下,象徵查封財產,不過,嘉里大榮公司卻反控說,公司已經給他32萬餘元薪資,他卻向法院偽稱公司沒有給他錢,聲請強制執行查封公司的建築物,公司已忍無可忍,將對他提出妨害名譽罪與商譽損失告訴。
曾堉誠說,這起勞資爭議是去年7月間,他組工會爭取勞工權益,被公司非法解雇,勞動部裁定解雇不合法,他雖於今年1月復職,但今年2月20日又離職,他要求公司支付今年2月20日至今的薪資。
為何已經離職,卻又要求離職至今的薪資?曾堉誠說,他與公司和解時,雙方簽訂保密契約,但公司卻向員工說,他拿了錢和解走人(離職),讓他名譽受損,另外,他是因缺錢而與公司和解,在公司逼迫下簽署離職書,此和解與離職無效,他還是該公司的員工,公司必須給他薪資。
該公司委任律師謝文倩說,公司去年7月解雇曾堉誠之因,不是組工會,而是屢次開貨車載著妻子與未滿一歲的女兒,嚴重違反公司安全規定,勞動部事後裁定,籌組工會的員工不能解聘,公司同意他復職,也給了去年7月解聘至今年2月復職的薪資32萬餘元,曾堉誠竟欺騙法院,向法院主張公司沒給他錢,聲請強制執行查封公司財產,公司於今年2月10日打電話問他,他卻回答「沒去銀行刷本子,不知道」,公司已經向法院提出異議。
謝文倩說,曾堉誠已於今年2月20日離職,卻又宣稱公司違反和解的保密契約,要求支付離職至今的薪資,實際上公司並未違反契約,有員工詢問曾堉誠的事情,公司也僅答覆曾堉誠已離職,這並未違反任何協議,以此主張和解與離職無效並不合理,針對他聲請強制查封公司財產部分,公司已向法院提出異議,至於誹謗部分,公司也將提起妨害名譽罪與商譽損失告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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離職員工曾堉誠張貼自製的封條,象徵查封嘉里大榮物流公司台中中東營運所的建築物財產。(記者張瑞楨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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支持公司的員工,喊口號表達支持之意,並反制曾堉誠(右後方)的抗議。(記者張瑞楨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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離職員工曾堉誠(圖右)帶著妻小(圖左、圖下)抗議,要求支付今年2月離職至今的薪資。(記者張瑞楨攝)
報導來源:自由時報【原文網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