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09-20 09:57
〔記者吳政峰/台北報導〕法務部2009年推動易服社會勞動制度,讓犯下微罪者利用提供無償、具有公益性質的勞動服務,換取免入獄,至今已有13.7萬人受惠,這些人除了從勞動中獲得社區居民肯定,也建立正面的價值認同。
法務部保護司羅榮乾指出,9年來超過13.7萬微罪者參與社會勞動服務,出動500多萬人次,總執行時數高達3800萬個小時,若以最低時薪計算,這些人創造出42億元以上的產值,同時,因為他們不用入監服刑,減少了國家4.4億元的矯正支出成本,等同創造國家、社會、社會勞動三方皆贏的局面。
彰化一名李姓男子,因酒駕被判刑2個月,聲請易服社會勞動後,赴和美鎮面前社區發展協會「種菜」,不只消除鮪魚肚,也改變日夜顛倒作息,等到372各勞動小時結束後,他還是繼續到社區種菜,成為志工。
屏東一名男子阿坤也因酒駕被判刑,聲請易服社會勞動,到萬巒鄉泗溝社區協助剪髮,「義剪」出了心得,還去考丙級美髮證照,此外,他不但剪髮,還割草、鋸樹,從中獲得成就感,也讓社區督導非常滿意。
保護司指出,易服社會勞動者不見得要有專長,但執行機構與運用單位若能善加運用他們,收穫往往比預期的多,期許執行機構付出關懷與肯定,勞動人能更生自立,順利復歸社會,創造多贏局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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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務部保護司司長羅榮乾期許易服社會勞動能創造多贏局面。(記者吳政峰攝)
報導來源:自由時報【原文網址】